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13年9月18日起新增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证券公司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既可作为借入人向本公司申报融入证券,并可为符合条件的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出借交易代理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