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18〕69号
各会员单位:
为便于会员顺利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上证发函〔2018〕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会员指南(2018年修订)》,现予发布,并自2018年3月12日起实施。本所于2013年6月1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会员指南》(上证会字〔2013〕58号)同时废止。
上述指南文档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法律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