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我公司决定对部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证券分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自2024年11月8日起生效。
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且未按0计算市值的证券参照F组管理。
证券分组调整后,持仓集中度和净空头集中度控制标准将相应调整;E组或F组证券持仓集中度将影响合约展期或担保物提取。请通过我公司官方网站“融资融券-重要交易控制指标”关注信用账户集中度控制、合约展期、担保物提取最新要求。
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提示:我公司确定并调整证券分组,并不表明对有关证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不构成任何投资的操作建议。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遵循“买者自负、风险自担”原则,自行判断选择相应证券进行融资、融券和担保品买卖。
附件:证券分组调整情况(2024年11月8日起生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