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标准(概要)客户告知函-2024年1月修订版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中泰证券 时间:2024-01-15
重要提示和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标准(概要)客户告知函》(以下简称《客户告知函》)主要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规规章制作,本《客户告知函》仅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使用。
    本《客户告知函》旨在向购买本公司所代销金融产品的客户说明本公司对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的主要方法、依据和标准。本《客户告知函》的出发点和目的仅限于为客户提供关于本公司代销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标准的概括性、摘要性而非全面性的解释说明,仅限于辅助客户听取和理解本公司提供的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
    本《客户告知函》中的信息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不应视本《客户告知函》为作出投资决策的惟一因素。客户应当在了解金融产品的情况,听取本公司提供的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对投资者依据或使用本《客户告知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金融产品评估部门(以下称评估部门),根据产品发行人的成立时间,治理结构,资本金规模,管理产品规模,投研团队稳定性,资产配置能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及执行度,风险控制完备性,风险准备金制度安排,从业人员合规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投资经理的稳定性等,以及产品的流动性,申购、赎回安排,运作方式,存续期限或到期时限,杠杆情况,产品结构(如母子基金、平行基金)及其复杂性,投资单位产品的最低金额,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募集方式,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同类产品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产品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产品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等因素,评估产品的风险等级。
    评估部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积极响应证券业协会发出的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倡议,厚植“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坚持合规是底线、诚信是义务、专业是特色、稳健是保证的证券行业核心价值观,谨慎勤勉,诚实信用,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客户告知函》所称产品,是指在境内发行,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各类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监管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度、通知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穿透核查,上述产品中(含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下同),以场内交易品种及场外金融产品等为主要投资标的,且不以融资为目的的金融产品,以下称非融资类产品;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金融产品,以下称融资类产品。对于无法按照上述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的产品,应按照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参照上述分类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上述产品分类仅供本公司代销金融产品风险等级评估使用。
    针对非融资类产品和融资类产品,评估部门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别根据《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规定的产品特征描述、参考标准、标的,结合审慎评估因素,确定所评估产品的基础风险等级档次及对应分值。再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组织公布的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应综合考虑的因素和审慎评估的因素,确定产品风险调整因素分值。风险调整因素分为“产品发行人(或投资顾问等)综合评价”与“产品综合评价”两个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各评价指标对应评价标准所列明的权重,对相应的评价指标进行赋值计分。再根据产品基础风险等级分值、风险调整因素的各自分值进行加总,得出产品的最终风险分值,该分值参照下表所示,进行风险等级的划分,得出风险等级结果。
表:产品风险分值的计分和风险等级的划分

产品不同风险等级对应的参考因素和特征

基础风险评级

K1-K5

基础风险评级分值

风险调整因素分值(包含产品发行人(或投资顾问)综合评价”与“产品综合评价”)

累计得分

产品风

险等级

R1-R5

结构简单、容易理解,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低风险

20

XX分

35分(不含)以下

低风险

结构简单、容易理解,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中低风险

35

35分-50分(不含)

中低风险

结构较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本金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特殊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中风险

50

50分-65分(不含)

中风险

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估值政策较清晰,一倍(不含)以上至三倍(不含)以下杠杆,本金安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风险

65

65分-80分(不含)

中高风险

结构复杂,不易理解,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透明度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差,估值政策不清晰,不易估值,三倍(含)以上杠杆本金安全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损失可能超过本金

高风险

80

80(含)以上

高风险

注: 基础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与高风险的杠杆水平是指无监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产品杠杆水平
    按照评分规则确定的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与产品发行人对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划分不一致的,采取“就高原则”处理。产品风险等级提交本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相关表决流程审议,无异议的方可作为最终风险等级。产品最终风险等级不得低于行业协会制定的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产品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划分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五个等级。
    评估部门负责建立长效机制,及时依据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对代销产品风险进行定期/不定期后续评估。
    按照风险承受能力,本公司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五种类型。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本      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适当性管理要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原则如下:
    (一)C1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1级的产品;
    (二)C2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2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产品;
    (三)C3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产品;
    (四)C4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4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产品;
    (五)C5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
    购买私募金融产品的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必须与产品风险等级匹配。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