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转融通业务账户的开立
一、结算账户开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转融通登记结算规则》)的要求,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在开展转融通业务前,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本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及对应的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和资金的划转处理。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品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转融通)》(以下简称《担保品管理细则》)的要求,证券金融公司委托本公司总部进行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还需向本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户。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资金,并用于办理上海市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买卖的资金清算和交收。
证券金融公司申请开立结算账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监会关于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转融通结算业务开通申请;
(四)与中国结算总部签署的结算协议(复印件);
(五)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 (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预留印鉴);
(六)印鉴卡(一式三联);
(七)结算系统参与人基本信息确认表;
(八)结算系统参与人联络信息表;
(九)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证券账户开立
根据《转融通登记结算规则》的要求,证券金融公司在开展转融通业务前,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本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归还的证券。
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券的,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的名义列示在持有人名册上。为保证转融通业务正常开展,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必须指定在转融通业务专用交易单元,不可变更。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公司按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的清算路径,发送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的余额及变动明细数据。
根据《担保品管理细则》的要求,证券金融公司委托本公司总部进行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还需向本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提交给证券金融公司的用以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上海市场上市证券。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证券的,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名义列示在持有人名册上。为保证转融通保证金管理业务正常开展,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必须指定在转融通担保专用交易单元,不可变更。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公司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的清算路径,发送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余额及变动明细数据。
证券金融公司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监会关于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六)机构账户注册申请表;
(七)转融通专用账户开户申请书(参见附件一),申请书应注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限制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撤销”。
本公司将在收到开户申请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完成专用证券账户的开户。
三、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1、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配号
证券金融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的申请,为其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并承担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管理职责。
证券金融公司委托本公司总部进行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本公司将根据总部转发的证券金融公司开立上海市场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开户申请为其进行账户配号,并将配号结果反馈本公司总部,由本公司总部统一将配号结果告知证券金融公司。
2、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信息更新、注销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账户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账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证券金融公司应及时向本公司总部报备变更后的信息,本公司根据总部的指令进行维护。
证券金融公司注销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时,需确保证券公司已了结全部的转融通合约,并将其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全部划出。本公司根据总部审核通过的指令,注销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3、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证券明细及变动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中记录的明细数据仅具有权益变动的记载功能,不具有法律上财产权益持有登记的效力。本公司根据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转及交易清算交收结果,对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内的明细数据进行变更,并以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进行持有和持有变更登记。在本公司日终发送的证券明细和变动对账数据文件中,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作为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备注信息反映转融通担保业务变化。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公司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清算路径,发送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余额及变动明细数据。本公司可以根据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发行人的申请,向其提供担保证券账户对应的证券公司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4、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特殊要求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必须指定交易在证券金融公司的转融通担保专用交易单元,不可变更。
证券公司不得通过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参与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交易、预受要约、现金选择权申报等。
四、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负责为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并承担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管理职责。
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仅具有权益变动的记载功能,不具有法律上财产权益持有登记的效力。
证券金融公司委托本公司总部进行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本公司总部统一为证券金融公司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
本公司总部根据保证金资金的划转处理结果,对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内的数据进行变更,并于每个交易日日终向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提供对应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第二章证券出借及转融通证券和资金的划转
一、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的证券划转处理
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本公司根据交易所的成交数据、证券账户持有人发出或者认可的指令,办理证券出借及转融通业务涉及的证券划转。
1、 证券划转的种类:
证券出借及转融通业务涉及的证券划转包括以下九类:
(1) 出借人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划转(转融券融入划转):出借人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的,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发送的出借交易成交数据,将相应证券从出借人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
(2)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划转 (转融券融出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的,应当通过本公司PROP 系统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3)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证券划转 (转融券融出归还划转):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证券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
(4) 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归还证券划转(转融券融入归还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归还证券的,应当通过本公司PROP 系统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出借人证券账户。
(5)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证券划转(证券公司证券补偿支付)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证券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
(6) 证券金融向出借人交付权益补偿证券划转 (证券金融公司证券补偿支付):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交付权益补偿证券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出借人证券账户。
(7)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证券金融公司调账申报)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实际划付证券数量多于应付数量等差错情形需要调账的,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回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8)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证券公司调账申报)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实际划付证券数量多于应付数量等差错情形需要调账的,证券公司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划回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
(9) 转融券券源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证券用于转融券券源或证券金融公司划回用于转融券券源的自有证券的,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金融公司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或将相应证券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普通证券账户。
2、 证券划转指令的申报
证券出借及转融券的证券划转指令根据申报方式,可分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指令申报和通过 PROP 系统申报两种方式:
(1)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指令申报
出借人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划转指令,由出借人、证券金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撮合成交后,于 15:30 之前将成交结果发送本公司。
(2) PROP 系统申报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划转、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证券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归还证券划转、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证券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交付权益补偿证券划转、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和转融券券源划转等八类转融通证券划转指令,由转出方于每个交易日 15:30之前通过 PROP 系统证券划转功能申报。在截止时间前,转出方可以撤销已经发出的证券划转指令。
3、 证券划转指令的处理
本公司在证券划转指令申报日日终,对符合要求的证券划转指令进行划转处理,对已进入交收程序未完成交收的证券或被交收锁定的应付证券不办理证券出借及转融券的证券划转。划转指令须经有效性检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划转指令无效:
(1) 转入转出的证券账户不存在。
(2) 转入转出的证券账户的账户状态不正常。
(3) 转出的证券账户未指定交易在申请人的交易单元上。
(4) 申请划出的证券数量大于该证券账户中可划出的该种证券的数量。
对于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划转、 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归还证券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交付权益补偿证券划转和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指令,转出账户应为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对于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证券划转、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证券划转和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指令,转出账户应为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对于转融券券源划转,转出账户应为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或证券金融公司普通证券账户。
对于出借人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划转、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证券划转、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证券划转和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指令,转入账户应为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账户;对于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划转、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指令,转入账户应为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对于转融券券源划转指令,转入账户应为证券金融公司普通证券账户或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
本公司根据证券划转业务类型,日终按融资融券业务、充抵转融通保证金证券的证券划转业务、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的证券划转业务顺序处理证券划转指令。
对于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的证券划转业务,本公司按照以下顺序分类办理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的证券划转处理手续:
(1) 转融券券源划转;
(2) 出借人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划转;
(3)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划转;
(4)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证券划转;
(5)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证券划转;
(6) 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归还证券划转;
(7) 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交付权益补偿证券划转;
(8)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
(9)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
同一类证券的划转指令,本公司按照证券出借成交结果的成交序号或转融通的证券划转指令申报批次依次进行证券划转处理。同一批次的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按照申报序号依次进行证券划转。
对于证券划转指令的处理结果,将通过日终发送的数据文件(zqbd 文件和 ywhb 文件)反馈。
二、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的资金划转处理
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本公司根据资金账户持有人发出或者认可的指令,办理证券出借及转融通业务涉及的资金划转。
1、资金划转种类
证券出借及转融通业务涉及的资金划转包括以下十一种类型:
(1)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资金划转 (转融资融出)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资金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2)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资金划转 (转融资融出归还)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转融资资金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3)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支付转融通费用划转(证券公司转融通费用支付)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支付转融资、转融券费用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4)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资金划转 (证券公司转融券权益补偿资金支付)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支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资金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5)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支付转融通违约金划转(证券公司转融通违约金支付)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支付转融资、转融券违约金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6)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支付证券出借费用划转(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费用支付) :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支付证券出借费用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出借人资金交收账户或其对应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
(7)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交付权益补偿资金划转(证券金融公司转融券权益补偿资金支付) :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支付权益补偿资金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出借人资金交收账户或其对应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
(8)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出借人支付违约金划转(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违约金支付)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人支付转融资、转融券违约金的,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出借人资金交收账户或其对应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
(9)出借人向证券金融公司支付违约金划转(出借人转融通违约金支付) :出借人向证券金融公司支付证券出借违约金的,应当自行或委托其对应结算参与人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出借人资金交收账户或其对应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10)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划付资金差错的调账划转 (证券公司资金划付申报调账)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实际划付资金数量多于应付数量等差错情形需要调账的,证券公司应当通过本公司PROP 系统提交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11)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划付资金差错的调账划转 (证券金融公司资金划付申报调账)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实际划付资金数量多于应付数量等差错情形需要调账的,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通过本公司 PROP 系统提交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根据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至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2、资金划转指令的提交
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的资金划转指令提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00—16:00,资金划转指令发出后不可撤销。
3、资金划转指令的处理
本公司在收到资金划转指令的当日,对符合要求的资金划转指令实时进行划转处理,且只对对应资金交收账户中可划出的资金进行划出处理。如果委托划出的资金大于该资金交收账户中可划出的资金,则对该笔资金划转指令不做划转处理。
第三章 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
一、 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的证券划转
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以及证券金融公司与中国结算签订的《转融通保证金委托管理协议》,本公司根据证券账户持有人发出或者认可的指令,办理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涉及的证券划转。
1、 证券划转的种类:
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涉及的证券划转包括以下六类:
(1)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交存(转融通担保证券的提交):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交保证金证券,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证券划转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2)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提取(转融券担保证券的提取):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提取已交存的保证金证券,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证券划转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3) 证券金融公司处分划转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转融券担保证券的处置) :证券金融公司采取划转担保证券的保证金处置措施,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证券划转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划转至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4) 证券金融公司有偿使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划转(临时使用转融券担保证券):证券金融公司有偿使用担保证券,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证券划转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划转至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5)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归还有偿使用证券的划转(临时使用担保证券的归还):证券金融公司归还有偿使用的担保证券的,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证券划转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6) 证券金融公司因有偿使用证券向证券公司交付权益补偿证券(临时使用担保证券的权益补偿):证券金融公司向被有偿使用担保证券的证券公司支付权益补偿。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证券划转指令,将相应证券从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2、 证券划转指令的提交和处理
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的证券划转由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统一受理,在每个交易日 15:30 之前,本公司总部将当日审核通过的证券划转指令发送本公司。本公司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对符合要求的证券划转指令进行划转处理,已进入交收程序未完成交收的证券或被交收锁定的应付证券不得办理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的证券划转。划转指令须经有效性检查,如果出现转入转出的证券账户不存在、转入转出的证券账户的账户状态不正常、转出的证券账户未指定交易在申请人的交易单元上、申请划出的证券数量大于该证券账户中可划出
的该种证券的数量等任意一种情况,则划转指令无效。
对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交存,转出账户应为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对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提取、证券金融公司处分划转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证券金融公司有偿使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划转,转出账户应为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对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交存、 证券金融公司归还有偿使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划转、证券金融公司因有偿使用证券向证券公司交付权益补偿证券,转入账户应为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对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提取,转入账户应为证券公司自营账户。
本公司根据证券划转业务类型,日终按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担保品管理所涉证券划转业务、证券出借及转融通证券划转业务顺序处理证券划转指令。
对于转融通担保品所涉管理证券划转业务,本公司按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的证券划转指令申报批次依次进行证券划转处理。同一批次的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按照申报序号依次进行证券划转。
对于证券划转指令的处理结果,将通过日终发送的数据文件(zqbd 文件和 ywhb 文件)反馈。
二、 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的资金划转
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证券金融公司与中国结算签订的《转融通保证金委托管理协议》,本公司根据备付金账户持有人发出或者认可的指令,办理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涉及的资金划转。
1、 资金划转种类
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涉及的资金划转包括以下八类:
(1) 担保资金交存: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存保证金资金,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公司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划转到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
(2) 担保资金提取: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提取保证金资金,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划转到证券公司自营资金交收账户。
(3) 证券金融公司处分担保资金(担保资金处置):证券金融公司处分担保资金的,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划转到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4) 证券金融公司有偿使用担保资金(临时使用担保资金) :证券金融公司有偿使用担保资金的,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划转到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5) 证券金融公司归还有偿使用担保资金(临时使用担保资金归还) :证券金融公司归还有偿使用的担保资金的,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到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
(6) 证券金融公司有偿使用担保资金利息支付(临时使用担保资金利息支付)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支付有偿使用担保资金利息的,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到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
(7) 证券金融公司有偿使用保证金费用支付(临时使用担保证券费用支付)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支付有偿使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费用的,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到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
(8) 证券金融公司因有偿使用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向证券公司交付权益补偿资金(临时使用担保证券现金权益补偿归还):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有偿使用期间,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者无偿派发证券、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的,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支付权益补偿。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的资金划转指令,将相应资金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划转到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
2、 资金划转指令的提交和处理
转融通担保品管理业务的资金划转由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统一受理,在每个交易日 16:00 之前,将当日审核通过的资金划转指令发送本公司。资金划转指令发出后不可撤销。本公司在收到资金划转指令的当日,对符合要求的资金划转指令进行实时划转处理,且只对对应资金交收账户中可划出的资金进行划出处理。如果委托划出的资金大于该资金交收账户中可划出的资金,则对该笔资金划转指令不做划转处理。
三、 保证金替换
证券公司申请替换保证金的,应当于交易时间内向本公司总部发送保证金替换指令,本公司总部将替换指令转发证券金融公司审核,证券金融公司审核通过后反馈给本公司总部,本公司总部视同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分别提交相应的证券划转指令或资金划转指令,并将审核通过的指令,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发送本公司。本公司视同两笔指令分别处理,对于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按当日的转融通担保证券的提交、提取指令原则处理;对于资金划转指令本公司按当日的担保资金的交存、提取处理。两笔指令相互独立,一笔指令的处理失败不影响另一笔指令的正常处理。
四、 保证金资金头寸管理
证券金融公司拟在中国结算沪深两地分公司之间调拨转融通担保资金的,应事先在其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下预留跨市场划拨指定收款账户,并通过 PROP 系统发送资金划转调拨指令(本公司沪深资金调拨指令 PROP 接收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00—15:30),本公司实时办理相关资金划转(或收取资金);证券金融公司可通过 PROP 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收付情况。本公司于每个交易日日终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当日保证金清算应交收金额。
五、 资金交收账户计息
本公司按照与结算银行商定的利率,对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及担保资金账户计付利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应计利息于结息日的次日记入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及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并并入本金。遇利率调整,统一按结息日的利率计算利息,不分段计息。
第四章 其他事项
一、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交易处理
1、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买卖
证券公司进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交易的,应当于交易时间内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交证券交易指令。证券金融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的委托,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以担保资金买入证券或卖出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的交易申报并成交的,本公司于日终根据证券交易所成交数据办理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并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应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则,履行以担保资金买入证券或卖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所产生的交收责任。证券金融公司违约的,本公司有权按照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采取相关风险管理和违约处理措施。
2、处分买卖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证金处分交易申报并成交的。本公司于日终根据证券交易所成交数据办理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并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证券金融公司按照本公司业务规则,履行保证金处分交易所产生的交收责任。证券金融公司违约的,本公司有权按照结算公司业务规则,采取相关风险管理和违约处理措施。
二、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权益处理
1、持有人登记
本公司根据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记录,确认证券金融公司受托持有证券的事实,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名义列示在发行人登记名册上。
本公司可以根据证券发行人的申请,向其提供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对应的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不具有法律上的证券持有登记效力。
2、公司行为处理
(1)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对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由证券金融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证券公司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证券金融公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交存保证金的证券公司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证券公司未表示意见的,证券金融公司不得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包括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2)投票
可冲抵保证金证券涉及投票权行使时,由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直接参加投票。证券金融公司事先征求证券公司的投票意愿,并根据证券公司的意愿进行投票。
(3)现金红利、利息处理
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的,本公司根据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记增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并根据证券金融公司的委托,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内的明细数据。
(4)派发红股、权证处理
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发生送股、转增股或派发权证的,本公司根据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记增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并根据证券金融公司的委托,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内的明细数据。
(5)配股、优先认购
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或者证券发行人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等证券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的,本公司在权益登记日,根据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设置配股权或优先认购权,并根据证券金融公司的委托,相应维护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内的明细数据。
证金公司应当根据证券公司认购意愿和缴纳认购款情况,通过交易系统发出认购委托,相关认购委托应当附有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信息,本公司将认购证券记入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并根据证券金融公司委托相应维护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内的明细数据。
(6)要约收购、现金选择权
担保证券涉及收购(包括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情形时,证券公司不可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进行预受要约或现金选择权申报。
证券公司可以在取得证券金融公司同意后,申请将可冲抵保证金证券从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划转到其自营账户中,并通过其自营证券账户进行预受要约或现金选择权申报。
(7)退市
可冲抵保证金证券进入退市程序的,证券公司应及时通过本公司总部担保品管理系统向本公司总部提交证券划转指令,本公司总部将证券公司提交的证券划转指令转发证券金融公司审核,证券金融公司审核通过并反馈本公司总部后,本公司根据总部指令将有关证券划转指令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划转至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并根据证券金融公司的委托,相应维护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
证券公司及证券金融公司未按前款规定及时划出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导致退市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内仍有相关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的,本公司向证券发行人或其清算组交付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上,相关证券仍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名义登记。证券公司日后需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明细数据自行通过证券金融公司主张权利。
三、收费标准
本公司根据 《转融通登记结算规则》 所列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特别列示的,适用现有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二。
四、数据接口
本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业务相关数据接口说明请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的“技术专区-上海市场-数据接口规范”栏目中的“登记结算数据接口规范(结算参与人版)”中相关描述。
附件一
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开户申请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为开展转融通业务需要,特向贵司申请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同时,本公司委托贵司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限制本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撤销指定交易功能。
证券金融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开 户 |
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开户 |
免费。 |
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开户 |
免费。 |
|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开户、销户、注册资料查询、变更注册资料、余额及变动记录查询,以及配发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号码 |
免费。 |
|
证券出借及转融通证券划 转 |
出借人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出借人收取手续费。 |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归还证券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公司收取手续费。 |
|
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归还证券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
券源划 转 |
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证券用于转融券券源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证券金融公司划回转融券券源的自有证券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
调账划 |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公司收取手续费。 |
转 |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划付证券差错的调账划转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权益补偿划 转 |
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交付转融券权益补偿证券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公司收取手续费。 |
证券金融公司向出借人交付权益补偿证券 |
本公司按照每笔10元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 转 |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交存 |
本公司按照10元/指令的标准,向证券公司收取手续费。 |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提取 |
本公司按照10元/指令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
证券金融公司处分划转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
本公司按照10元/指令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
证券金融公司有偿使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划转 |
本公司按照10元/指令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
证券金融公司归还有偿使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划转 |
本公司按照10元/指令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
证券金融公司因有偿使用证券向证券公司交付权益补偿证券 |
本公司按照10元/指令的标准,向证券金融公司收取手续费。 |
注:根据2012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暂免收取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相关费用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2〕235号),上述收费标准中“证券出借及转融通证券划转”、“券源划转”、“调账划转”、“权益补偿划转”、“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转”的相关收费项目全部暂免收取,暂免收费期限为两年。
附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试行).pdf